聊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近日在处置一起严重暴力劫持人质案件中,为保护人质安全,在与歹徒奋勇搏斗中被歹徒刺伤颈部,不幸壮烈牺牲,人质安全获救,犯罪嫌疑人史某被击伤死亡。
3月20日20时许,歹徒史某(男,27岁,青岛人)因感情问题手持匕首、身绑炸药,闯入聊城开发区某小区的贺某(女,聊城人)家中,将其劫持,声称若不能将贺某带走就引爆爆炸装置,气焰极为嚣张。接报后,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一方面对持刀男子进行反复劝阻,一方面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并迅速将案情向聊城市公安局汇报。闻讯,聊城市公安局的特警、刑警、武警等精干力量赶赴现场,随即成立了现场指挥部,研究制订了具体处置方案。
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先是化装成贺某的亲戚,巧妙与歹徒周旋,尽量稳定歹徒情绪。后以贺某外婆突发疾病为由,由聊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身着防刺背心、化装成大夫进入现场。其他3位民警也以病人需要心电图仪为由,携心电图仪,化装成大夫进入现场,伺机解救人质,制服歹徒。歹徒一直将匕首放在受害人颈部,叫嚣谩骂,不让其他人靠近。
23时45分,民警与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取得了电话联系,将电话交给史某,试图通过其母亲进一步规劝史某,伺机制止犯罪。就在歹徒注意力分散、所持匕首离开贺某颈部的一瞬间,民警陈春龙趁机猛扑上去夺取匕首,搏斗中被歹徒刺伤颈部,造成大动脉出血,当场昏倒,被急送医院抢救。
此时,犯罪嫌疑人情绪严重失控,劫持人质走出室外。参战人员在后面紧紧盯住歹徒。21日凌晨0时10分,当追至中华路附近时,民警瞄准时机果断开枪,将歹徒击伤,人质被迅速解救,歹徒随身携带的爆炸物也被拆离,后歹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陈春龙因伤势过重,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于21日凌晨壮烈牺牲。
据了解,陈春龙,男,1978年出生,聊城市阳谷县闫楼镇陈堂村人,2004年12月入警。参加工作以来,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次受到嘉奖,两次荣立三等功,前不久又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陈春龙牺牲的消息传出后,聊城市社会各界群众纷纷自发到他的工作单位聊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悼念。目前悼念人数已有五六千人,为陈春龙家自发捐款已达10万多元。
据了解,25日,聊城市公安局将为陈春龙隆重举行追悼会,以寄托对英雄的无限哀思和怀念。(记者王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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